1 不是每個單位或者個人都是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
很多朋友一聽稅務局讓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就慌神了,就像最近聽到讓報環保稅一樣,其實自己沒主動去學習,也沒搞清楚自己單位性質到底屬不屬于這個征收的范圍。
目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主要是下面兩類,除外的都不用繳納。
財稅〔2016〕25號規定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財稅〔2016〕60號規定的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注意:廣告服務業的征繳范圍不包括個人,而娛樂服務業包括。
2 營改增后文化事業建設費在國稅申報,不用跑地稅。
最早地稅征收過,畢竟營改增之前廣告和娛樂服務都是地稅征收營業稅的范圍,所以一起也就把文化事業費收了,但是隨著這兩個行業的營改增,相應的征收管理工作也移交給了國家稅務局。
當然國地稅馬上要合并了,以后也不存在這個問題的。
3 文化事業費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但你這里要注意銷售額的口徑問題
1、計費銷售額是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不是用賬務上收入的數據,有些朋友直接按照增值稅申報表的銷售額來算,是不對的,應該是含稅價。
2、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取得合法扣除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可以差額征收。也就是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娛樂業不可以。
4 繳納范圍很清晰,就是按照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的廣告服務、娛樂服務范圍來判斷,不要人為擴大或者縮小。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那么你要問我做制作燈箱的屬于范圍不?那當然就不屬于了「這是應稅貨物」。
那你問設計廣告屬于不?當然也不屬于了?!高@屬于設計服務」
具體你仔細研讀一下上面摘下來的范圍。
5 優惠政策要知曉
《稅屋》提示——被遮擋部分為“免征”
財稅〔2014〕122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稅[2016]12號,自2016年2月1日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是有執行期限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目前還沒有延續執行的政策發布,不過估計這項扶持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會延續執行。只有拭目以待。
6 舉個案例看看具體計算和申報
某公司a(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完成一項100萬元的廣告業務,并向廣告主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支付給廣告發布者b公司(一般納稅人)發布費30萬元,支付給c廣告公司發布費5萬元。該廣告公司應如何計算增值稅和文化事業建設費?
1 a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
a廣告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按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a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0萬元,注明的增值稅額為56603.77元(1000000÷1.06×6%)。
從b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的進項稅是16981.13(300000÷1.06×6%)。
從c廣告公司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沒法抵扣。
經計算,a廣告公司本月應繳增值稅39622.64元(56603.77-16981.13)
2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算申報
a廣告公司本月收訖廣告服務收入,價稅合計100萬元,取得廣告發布者b開具的價稅合計3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c廣告公司取得了增值稅普通發票5萬。
其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銷售額為65萬元(100-30-5),應繳文化事業費19500元(650000×3%)。
具體需要填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如下:
繳納義務人計算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時,允許從其提供相關應稅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相關價款的,應根據取得扣除項目的合法有效憑證逐一填列《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作為申報表附列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同時報送。
具體如下:
Copyright ? 開葉網 備案:湘ICP備2021009981號-3 網站地圖 加載用時:0.2685秒